目前,在要件齐全的情况下,沈阳市的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从原有的8个工作日压缩到了3个工作日,公积金与银行组合贷款的办理时限也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了5个工作日。
10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预计今年年底前,沈阳市公积金中心还将陆续推出进一步优化个贷、缴存的政策措施,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近年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优化二手房(存量房)贷款流程。以往在受理二手房贷款时,购房人需取得不动产证书后才能办理,由于交易前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试算时所提供的房产、工资收入等信息不准确等因素,易产生贷款额度不准确、补首付款等多跑路现象,甚至出现交易后无法进行贷款操作的情况。优化后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由产权交易后改为交易前,与银行二手房个人贷款方式保持一致,便于公积金与银行组合贷款同步办理,“最多跑一次”可办完全部业务。
据了解,目前,在要件齐全的情况下,沈阳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公积金与银行组合贷款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四区县(市)公积金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
通过与公安、不动产、民政、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用大数据核验,实现贷后业务“掌上办”,办事人只需在“沈阳政务服务”或“沈阳公积金”APP上一键实名注册,进入“个人一件事”专区,即可实现“贷款审批进度查询、贷款信息及还款计划查询、月还款额试算、现金还款、贷款缩期、变更银行还款卡号、还款方式变更”等7项贷款服务手机APP“掌上办”。同时,公积金中心主动承担职工“抵押物解除”业务。为改变职工在贷款还清后,需要往返管理部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物解除业务,甚至有的职工在贷款还清若干年后卖房时才发现房产仍处于抵押状态无法进行交易过户的情况,通过公积金中心内部调整工作流程、修改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变客户职工被动撤押为公积金中心主动撤押,通过业务内部流转办理,在职工无感知的情况下完成抵押物解除,中心通过短信通知职工,此项业务实现“无感办”。
除上述措施外,年底前,沈阳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将陆续推出进一步优化个贷、缴存的政策措施,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